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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木材制品(熏蒸)2500立方米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日期:2022-05-05 11:12:45 发布者:马甲 访问量:424 收藏

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年产木材制品(熏蒸)2500立方米项目环评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惠安县森达木材熏蒸厂

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龙西工业区(龙西村西埔556号)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50万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用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因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建成,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待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后排入惠安县崇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标后排入大港湾。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小。

②废气

       项目木材干燥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非甲烷总烃相关标准;燃料燃烧废气从严参照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规定的限值。即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环境空气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惠安县森达木材熏蒸厂  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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