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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新材料制造投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1-02-20 23:10:12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64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泡沫新材料制造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括

泉州市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5月21日,主要从事EPE珍珠棉生产。现该公司选址于石狮市鸿山镇西墩村建设“泡沫新材料制造投资项目”,购买石狮市2017S-18号地块作为生产经营用地,用地面积19719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EPE珍珠棉1800吨,总投资10000万元,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鸿山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污水厂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尾水最终排入石狮东部祥芝角-新沙堤海域,对纳污海域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②主要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鸿山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大气环境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废气经采取相关废气处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②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拟将熔融、挤出成型工序所在车间设置为密闭式,车间内保持微负压,同时在作业点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

①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经采取有效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②主要环保措施

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设备,声源声压级较高的设备应考虑配套噪声治理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固体废物

①固废影响结论

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②主要环保措施

项目丁烷气空瓶、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82875

公示单位:泉州市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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