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为了协调好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关系,更好地保护周边公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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