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泡沫800吨、ETPU鞋底300万双、EPP泡沫包装材料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工业园区福建晋江富兴伞业有限公司东石分公司空置厂房,总租赁面积1000m2,拟新购置EPS预发机、EPS成型机、EPP成型机、ETPU成型机、烘房等生产设备及安装相关环保设施,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EPS塑料泡沫800吨、ETPU鞋底300万双、EPP泡沫包装材料3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8个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泡沫800吨、ETPU鞋底300万双、EPP泡沫包装材料30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工业园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2.06.08~2022.06.14。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18664101936
公告发布单位: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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