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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医院康复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06-15 17:03:48 发布者:13395010343 访问量:238 收藏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厦门市中医院康复楼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中医院北区总院院区内的北侧预留地块。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62918.25万元。医院总用地面积56769.084m2,本次拟建建筑面积76000.00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4000.00m2,占地面积5300m2,床位数600床。主要科室设置:临床科室拟设置急诊科、外科、内科、皮肤科、五官科、中医科、妇科、儿科、口腔科;医技科室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二、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间主要来自土地开挖、土建、装修等施工产生的噪声、固废、大气等环节影响;运营期间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等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医院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和本项目区内病房楼办公楼等的影响,医院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和污水处理站的影响,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等。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及前埔水质净化厂进口水质控制指标要求,最终进入前埔水质净化厂。本项目所在片区为前埔水质净化厂的服务范围内,正常排放不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也不会对前埔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造成明显的冲击。

项目污水站发生事故性排放时,各污染物指标可能出现超标排放,尤其是含致病菌废水将对污水管道沿线的群众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根据分析可知,非正常工况下医疗废水的排放会导致CODCr、粪大肠杆菌等污染物超标,为防止医疗废水发生事故排放,必须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的风险防范,且应重点监管消毒处理设施,确保事故性废水外排期间,消毒设施可将原废水内致病菌进行有效杀菌,并同步建议尾水池增加设置紫外线消毒设施,避免事故期间溢流废水(含致病菌)对前埔水质净化厂处理和外环境产生环境影响。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关键设备如污水泵、鼓风机设置备用设备,事故期间将医疗废水截留至事故应急池内。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可基本消除废水事故排放现象。

(2)地下水

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拟建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危废间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的污染,重点防渗区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一般防渗区为康复楼,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及土壤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可知,项目硫化氢、氨的占标率和浓度增量均不大,对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可满足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中相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次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

②气溶胶废气及其他检验科废气

负压手术、负压抢救、负压EICU产生的可能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可达99.99%)处理、紫外消毒后引至屋面排放。

检验科及实验室等医技科室产生的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实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后,通过配套的过滤吸附装置及医用专用消毒通风柜处理排放。

③病理科化验废气

病理科检验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裙楼屋面排放。酸碱等具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使用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

④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

医院所用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很低,产生的烟气经排烟井直通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小。

⑤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机械供排风系统,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式,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密封加盖经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再通过管道集中收集后引至污水处理站屋顶排放。检查井采用加盖措施,以此防止臭气外溢。可能含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经过滤器、消毒等措施处理后由引至排气筒排放。病理科检验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裙楼屋面排放。

(4)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泵、搅拌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场界预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垃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特殊废液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经脱水和消毒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消毒紫外灯管等其他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医院与相应的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订处置合同。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处置,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公众的大部分支持,能够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厦门绿益环保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03004187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您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email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联系方式:张工15980880860

联系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绿益环保(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工18950130107

联系邮箱:755734414@qq.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6号1606

  公告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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