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永春县贵坑电力有限公司贵坑(一期)电站项目
日期:2022-07-20 14:22:32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292 收藏

《永春县贵坑电力有限公司贵坑(一期)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春县贵坑电力有限公司贵坑(一期)电站项目

(2)建设单位:永春县贵坑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横口乡福德村(发电站厂房地理坐标:117°51′7.740″E、25°24′26.883″N),属引水式电站,发电厂房距横口乡政府所在地约4.5km;项目坝址位于电站北面(坝址地理坐标:117°51′28.539″E、25°25′42.277″N),直线距离1.4km。

(4)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5)建设规模:总装机1600kW,建设两台水轮发电机,单台装机容量均为800kW,多年均发电量为264.64万kW·h。

(6)总投资:181万元

(7)劳动定员:职工定员3人,均在厂内食宿

(8)工作制度:设计年利用小时4065h

(9)流域规划:项目所在贵德溪属于晋江西溪一都溪支流

(10)建设现状:项目电站厂房已建多年,厂房建成后无其他工业企业入驻,无历史污染遗留环境问题。项目发电站建设所在地东面、北面均为为山林地,南侧隔15m宽的小山包为福德村居民住宅;西侧间隔15m宽的省道S217线为一都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治理措施结论

1)下泄生态流量

目前建设单位已在大坝建设泄流闸作为生态泄流设施,泄流面积为1.0m×0.001m(宽×高),生态放水不小于0.012m3/s 流量常流放水,满足最小生态用水流量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保证监测监控设施与监控平台联网并正常规范运行,保证监测监控生态下泄流量数据、照片及视频的真实上传并保存,供现场及远程查询和导出;建立监测监控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维护、连续监测监控数据情况,并对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必须完善和加强生态放水管的管理,定期对引水渠进口进口处下泄闸门进行检查,避免因泥沙堵塞而导致下泄流量减少甚至断流。需保证拦河坝出下泄0.012m3/s的生态流量。运行期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道。为保护鱼类,应禁止一切具有毁灭性的渔具和捕鱼方法,如炸鱼、电鱼、毒鱼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区加强宣传教育,禁止电站职工电鱼、炸鱼等。

3)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对评价区现有的各种野生动物,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及周围群众的保护意识。

(2)废水治理措施结论

1)地表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作为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要加强发电机组检修期间的废油管理,避免油污泄露。加强环境保护宣传,禁止倾倒生活垃圾至一都溪或贵德溪。

2)地下水

项目产生的废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台账、危险废物标志完善,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本项目进行了分区防控,电站厂房、道路均进行了水泥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应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3)废气治理措施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气产生。

(4)噪声控制措施结论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设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对设备故障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结论

1)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福德村垃圾堆放点,由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项目进水口拦污栅拦截下来的库区漂浮物性质同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3)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设置危废暂存间临时暂存危废,废机油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6)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结论

项目已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和权限、增强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指导企业科学、有效地控制污染事故,保护环境不受其污染。目前需要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机油应进行集中收集并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专人负责管理,并按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应的转运手续。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贵坑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横口乡贵德村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906094490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