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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烟雾潭水电站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07-26 10:28:18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75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永春县烟雾潭水电站位于永春县介福乡福东村,该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装机容量800KW)于2018年建成投产,为晋江东溪上游湖洋溪支流介福溪地表径流引水式电站。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8.7km2,坝体为重力式坝,最大坝高19.1m,坝顶长度69.3m,库容60万m3,引水拦河坝(吴田水库)正常蓄水位548.00m,主要功能为发电,电站设计水头120m,装机800kW,电站投产以来多年平均发电量为298.4万kwh。项目属于早期已建未批的补办环评新建项目。

二、环评结论

永春县烟雾潭水电站的建设符合《福建省晋江流域(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工程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占地面积小,不涉及淹没和安置问题,选址合理。涉及的环境问题少,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最小下泄流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永春县烟雾潭电厂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0505717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永春县烟雾潭电厂

时间: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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