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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达埔镇岩峰电厂(田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08-16 10:40:44 发布者:牧鱼 访问量:421 收藏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我单位依法对永春县达埔镇岩峰电厂(田内电站)项目基本工程概况及环评全本进行公开。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镇岩峰电厂(田内电站)

(2)项目单位:永春县达埔镇岩峰电厂

(3)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达埔镇岩峰村

(4)总投资:60万元

(5)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6)生产定员及工作制度:厂内职工人数2人,均在厂内食宿;每日两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7)工程规模:发电厂房占地面积约180m2,总装机容量75kW,年均发电量36.8万kW∙h,年利用小时数4900h,取水量为3168万m3/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为引水式发电站,电站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发电用水水质造成污染,尾水直接排入桃溪;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轮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浮渣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电站建成后运行,对河流的水质影响不大。电站坝址保障0.647m3/s的生态下泄流量指标,确保减水河段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项目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春县清潭电站项目的建设符合《福建省晋江流域(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工程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占地面积小,不涉及淹没和安置问题,选址合理。项目的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永春县达埔镇岩峰电厂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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