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文,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现将报告表及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美山二级水电站
(2)项目单位:永春县蓬壶美山电厂
(3)项目地点: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美山村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9.72万元
(5)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6)建设内容及规模:水电站主要产品为电能。据现有水力条件,总装机容量为125 kW。该电站年利用小时数约4732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49.28万kW·h。
(7)生产制度:聘请职工2个,均不住宿,日工作24小时,采取2班倒。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量少,且成分较为简单,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苗圃施肥,通过周边作物吸收、土地消化,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
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经采取措施,得到利用、处置,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环境
电站建成后运行,利用美山一级电站尾水发电,在保障减水河段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项目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蓬壶电厂
联系地址:永春县蓬壶镇美山村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80853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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