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坝闸上游河道整治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龟坝闸上游河道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龟坝闸上游河道整治项目,清淤量约7.3万立方米,建设DN300截污管道长约500米并重建沿岸现状破损挡墙约200米。
二、环评结论
龟坝闸上游河道整治项目位于石狮市宝盖镇,项目的建设将能够解决河道的底泥淤积问题,更有助于保障人民生活,促进地区社会和谐发展,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选址合理。
本项目属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是暂时的,且均可采取措施加以防治和缓解。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水环境及周边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同时确保河道的排涝安全。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63691890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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