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文),“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环评阳光审批”,现将报告表及结论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春县岵山虎硿口电厂项目
(2)建设单位:永春县岵山虎硿口电厂
(3)总投资:7.8万元
(4)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岵山镇磻溪村
(5)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6)生产组织及劳动人员:本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65天,每日二班,每班12小时工作制,劳动定员为2人,均住厂。
(7)工程规模:发电厂房占地面积200 m2,总装机容量200kW,年均发电量6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250h,取水量为300万m3/年。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为坝后式发电站,电站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发电用水水质造成污染,尾水直接排入岵山溪;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轮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浮渣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电站建成后运行,对河流的水质影响不大。电站坝址保障0.026m3/s的生态下泄流量指标,确保河段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项目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永春县岵山虎硿口电厂项目的建设符合《福建省晋江流域(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下)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工程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占地面积小,不涉及淹没和安置问题,选址合理。项目的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保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永春县岵山虎硿口电厂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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