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10-08 16:15:16 发布者:环保管家 访问量:63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东界78号(万里石翔安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投资建设一条卤水制备碳酸锂生产线,年产5000t电池级碳酸锂(主产品),氯化钾518.117t、氯化钠10261.71t、二水硫酸钙(湿基)5155.6t(副产品)

用地面积:租赁建筑面积3500m2。

投资总额: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占总投资的11.57%。

职工人数:职工人数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时间12h(8:00~20:00)。

二、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设备安装噪声、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1)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危险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包括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与周边敏感目标环境防护距离的符合性。

(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可行性;项目废水汇入内田水质净化厂处理的可行性。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规定的限值,与浓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内田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废水在内田水质净化厂的处理能力接纳范围内,内田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表2中的A级排放限值。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2)地下水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与浓水排放排入内田水质净化厂处理,在落实防腐、防渗、严格监管物料等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生产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也不会导致环境地质水文问题。

(3)废气

根据预测分析可知,项目硫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占标率和浓度增量均不大,对敏感点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可满足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中相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次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

项目燃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连续离子交换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管引至厂房楼顶1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干燥粉粹废气由设备配套的二级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投料废气由“二级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表4规定的限值。

(4)噪声

项目运营期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音罩等,再经厂房墙体隔声、空间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预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与含油抹布一起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密闭盛装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一般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后外卖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置。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小。

(6)地下水及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防治措施,将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化学试剂库及库房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

(7)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报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提出的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处置,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公众的大部分支持,能够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2-563115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后垵村后垵356号(6#厂房)一楼A区

联系人:周博

联系电话:18390888690

邮箱: zhouwenbo@email.cn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蔡塘商业中心1008号A栋208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5631153

邮箱:563543730@qq.com

  公告单位:厦门资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10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