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进行《福清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2)建设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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