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杭二中树兰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选址在石狮市莲东村、蚶江大道与港口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预计投资66431.3万元创办科技文化教育综合体(包括科技展览馆、VR体验馆、海洋博览馆、艺术中心等),配套创办杭中树兰石狮分校,总用地面积149354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141141.65平方米,建成运行后各类场馆、展馆运营预计年接待人次100万~200万人次。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位于石狮市莲东村、蚶江大道与港口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项目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735091999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省杭二中树兰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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