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3799611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泉州泉港区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1日。
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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