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二次MD鞋底200万双、组合鞋底30万双项目”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二次MD鞋底200万双、组合鞋底3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厦路11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利用企业自有闲置厂房,使用建筑面积约1575m2。主要从事EVA造粒和鞋底的生产,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二次MD鞋底200万双、组合鞋底3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评论
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二次MD鞋底200万双、组合鞋底3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厦路11号,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目前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厦路11号
联系人:陈先生 1585959345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晋江侨丰鞋服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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