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除险加固工程 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11-01 17:31:47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382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已建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长130米的引堤等水工建筑物结构进行除险加固改造,并将该段引堤加宽5米。

二、环评结论

石狮市东埔一级渔港除险加固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村。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符合《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等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工程中的渔港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是暂时的。项目建设后,不仅能够促进当地渔业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更有助于提升渔港的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1575983577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