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25万平方米、栏杆50立方米、圆柱50立方米、线条2000米、水刀拼花板3000平方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康店村9号)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远期纳入南翼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②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粉尘颗粒物采用湿法作业后排放量小,为无组织排放;线条拼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近,项目需严格做好相关环保措施,确保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大气环境影响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裕宏边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污泥由南安市瑞石石粉收集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废胶水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统一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南安宸众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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