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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山围塘(景观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12-08 10:37:14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444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山围塘(景观湖)项目”,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山围塘(景观湖)项目位于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景区下游500m处,主要拟建山围塘一座,本工程最大库容9.68万m3,设计灌溉面积1037亩。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新建山围塘,为下游的湖东村农田耕地提供灌溉水源,同时也为洪恩岩风景区提供景观水面,增加生态景观效益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建筑物基础处理的泥沙流失等对水质的影响,施工期注意施工场地的维护,施工车辆、机械的洗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施工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庄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

(2)生态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占地造成的影响、对沿线植被及植物资源的影响、对沿线动物和水生生物的影响、景观格局的改变及水土流失产生的影响等方面;施工区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间不再进行新的施工活动,对陆域生态环境不再产生新的环境影响,对下游水生生态的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有效的废气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间,基本不对周围大气产生环境影响。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运营期项目周围的敏感点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工程的声环境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施工期间采取的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方式降低设备噪声等级。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固废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有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和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结论

安溪县虎邱镇洪恩岩山围塘(景观湖)项目位于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具体位于虎邱镇洪恩岩景区下游约500m河道上,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施工、运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建设在采取环保措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5-23422018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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