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塑料丝(厚度大于0.2mm可降解)1800t、尼龙拉链半成品1800t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新炜明拉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格头工业区(高盖村)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远期纳入码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②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且不在主导风的正下风向,受本项目废气影响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边角料收集后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平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新炜明拉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戴总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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