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
总投资:1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拟聘用职工人数为24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
二、环评结论
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苏;联系电话:1351505117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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