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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清溪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01-31 11:50:29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294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安溪县清溪学校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县清溪学校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由安溪县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2224.44万元,学校用地面积25750.41m2,建筑占地面7080m2(其中教学综合楼915m2,小学部4205m2,初中部1900m2,门卫60m2),总建筑面积 72242m2,计容建筑面积28925m2(其中教学综合楼4195m2,小学部14730m2,初中部9940m2,门卫60m2),不计容建筑面积43317m2(建筑架空活动5355m2,地下室37962m2),容积率1.12,建筑密度27.49%,绿地率30.00%。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等相关配套设施。设有48个班级,初等教育30个班,每个班45人,中等教育18个班每班50人,总学生人数为2250人;教职工人数约为120人。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安溪县清溪学校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

联系人:潘金恋 1761314413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安溪县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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