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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柏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2-22 17:53:46 发布者:马甲 访问量:455 收藏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柏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柏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临江工业区(南环路722号)二、三、四、五层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晋江市仙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晋江金鸡闸至鲟埔段(晋江感潮河段)

②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燃料废气产生量少,其中灶台燃料废气与油烟废气一同收集排放,蒸汽发生机产生的燃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处理后的油烟废气一起高空排放。生食车间产生的热气和熟食车间产生的油烟废气分别采用“一体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燃料废气排放浓度可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燃气锅炉),烹煮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可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即项目废气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且项目周边均为他人企业,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南侧靠近南环路区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下脚料及残次品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包装材料交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废水沉淀污泥定期由相关单位清运。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泉州市柏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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