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33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1号厂房,公司主要从事离子性中间胶层生产,总投资1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330吨;年生产天数150天,每日工作10h(昼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1号厂房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960426888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工艺污水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来源于熔融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50~73dB(A)。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袋式除尘器粉尘、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分类收集贮放在一般固废间,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污水站污泥压滤后交由制砖厂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用于生产回用。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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