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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03-14 09:08:51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529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268号厂房,项目总投资80万元,生产厂房系租赁“泉州麦得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F部分车间、3F、4F,租赁建筑面积8541.52m2。本项目主要从事鞋底的生产加工,年产一次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采取明管密闭措施,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清濛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泉州清濛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经集中收集后,汇同照射废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G1排放;照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最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G1排放;1#-5#贴合流水线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G2排放;6#-7#贴合流水线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G3排放;打粗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加隔振垫、隔声等;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通过加强运营管理,基本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生活垃圾、污泥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泰路268号厂房

联系人:王先生 1380854300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泉州新协邦鞋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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