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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HNL系列装载机300台、矿用液压起吊装置50台、履带叉车2000台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日期:2023-05-09 10:01:35 发布者:马甲 访问量:382 收藏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增产HNL系列装载机300台、矿用液压起吊装置50台、履带叉车2000台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华南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溪庄村杏田东园片区(杏东工业区)

建设性质:扩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尾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泉州湾涂秀-浮山域。

根据污染源分析,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情况为:COD:300mg/L、BOD5:150mg/L、SS:80mg/L、NH3-N:26mg/L、动植物油:60mg/L,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②废气 

根据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经采取可行性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关标准。其中喷砂粉尘、焊接烟尘、磨灰粉尘及喷漆漆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喷漆过程(含烘干)产生的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以及磨灰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表3、表4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需严格做好相关环保措施,将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设 一般固废设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漆渣和喷漆废气水帘柜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危废设危废暂存间,规范收集、贮存后,委托危废单位清运处置;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⑤环境风险

项目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化学品仓库地面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加强危废间的通风换气。通

过以上措施,使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华南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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