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5-16 16:05:06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23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建筑面积654.08平方米,本期投资购置2台25兆伏安(型号SZ20-25000/110),远景2×25兆伏安+1×40兆伏安。本工程主变压器型号SZ20-25000/110,110千伏-GIS配电装置、10千伏配电装置建成110千伏变电站。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第9层FG单元

总结论

      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能满足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本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泉州市电网规划,并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工程建设施工、运行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以及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角度看,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阳光中科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