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选址于福建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旺路7号,购置新增安装1台4t/h的燃气锅炉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职工由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抽调;年工作日350天,每天运行3.5小时。项目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蒸汽4900吨。
二、环评结论
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旺路7号,生产规模为年产蒸汽4900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总; 联系电话:135 0590 102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福建裕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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