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德化县星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陶瓷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香秀巷2号,公司主要从事废陶瓷污泥处理,总投资5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废陶瓷污泥18000吨;年生产天数300天,每日工作10h(昼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德化县星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香秀巷2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9930901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化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其修改单表2直接排放标准中要求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统一排入浐溪。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收集贮放在一般固废间,外售废品收购站。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泉州市德化县星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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