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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7-03 08:56:04 发布者:yinuo123456 访问量:398 收藏

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水头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西锦村),由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可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水头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西锦村)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及邮箱:13313888837  40414537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新旺路8号和健云谷2栋8层803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水头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西锦村),符合当地城镇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2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2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品豪石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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