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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07-05 15:04:20 发布者:华和元环保 访问量:782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的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大功山路26号,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7944m2,建筑面积24415.85m2,主要从事纸袋、纸杯及淋膜纸生产加工,可年产纸袋1000万只、淋膜口杯纸8000吨、纸杯3亿只。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项目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大功山路26号,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2023.7.5~2023.7.1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大功山路26号

  联系人:苏总 138085120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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