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加工32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南安敦升石材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托坂248号、262号、273号(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生产加工,项目拟投资524万元,租赁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委会土地,总占地面积3319.5平方米。利用场地原有厂房,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年加工32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其中包含15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5万平方米石材工艺品,2万平方米精加工石板材),年总产值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敦升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托坂248号、262号、273号(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13850705333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结论
南安敦升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2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托坂248号、262号、273号(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要加强对各项污染物的处理处置,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作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在采取环保措施,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南安敦升石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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