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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厢诚烨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7-20 22:56:40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350 收藏

本公司年加工300万件水暖五金项目(重新环评)拟选址于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经岭工业区,厂房向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租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①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300万件水暖五金项目(重新环评)

②建设单位:安溪县城厢诚烨加工厂

③建设地点: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经岭工业区(中心坐标:118°14′44.791 "E,25°0′32.572" N)

④建设性质:新建(重新环评)

⑤总投资:400万元

⑥用地及建筑面积:项目租赁已建一层钢结构厂房,总占地面积为2100m2,总建筑面积2100m2

⑦工程规模:预计年生产水暖五金30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为抛光、除油、电泳及烘干、喷漆(封油)及烘干。总建设规模为3条电泳生产线(含前端除油)及1条配套电泳后烘干烤箱、2个水帘喷漆(封油)房配套1条喷漆(封油)后烘干烤箱、10台抛光机。

⑧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职工定员40人,均不住厂,厂区不设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存在施工期。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依托出租方厂区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经岭村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西溪,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项目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电泳及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喷漆废气通过水帘柜和喷淋塔预处理后和烘干废气合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液化气燃烧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厂房内设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西南角拟建危废暂存间,浮油、电泳槽沉渣、废漆渣、废活性炭、喷漆废液、原料空桶、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厂房西南角拟建一般固废暂存间,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可出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溪县城厢诚烨加工厂

联系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0501133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

 

 

                     公示单位:安溪县城厢诚烨加工厂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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