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8-10 13:16:38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431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驿峰路南侧(原福建宝峰轻工公司厂区),总建筑面积133061.19 m2,总投资为7795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校企综合楼、图书综合楼、学术楼、体育馆、师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教师宿舍、教学楼、食堂、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泉港区教科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驿峰西路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60270624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

项目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含油废水与经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实验废水,同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通过驿峰中路(d400)、纵四路(d400)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湄洲湾峰尾海域。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地表水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6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台上方通风橱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由1根25m高(DA007)的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未收集到的气体呈无组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各项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弃容器(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废油、废渣由有餐厨垃圾收集资质的部门清运;实验室废弃药品、废弃容器(含有毒有害物质)、试剂废液及清洗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委托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泉州市泉港区教科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泉港区职教培训创业园项目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泉州市泉港区教科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