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国道G228荔城北高冲沁至秀屿埭头后海(海堤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后海垦区,在后海海堤西侧的龟山处,与国道G228线(北高埕头至秀屿后海303海堤段)相接,经后海特大桥跨越后海围垦区,重点位于秀屿区埭头镇潘宅村,与国道G228线(秀屿埭头通港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915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构筑物有:桥梁长2172米/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74.5%。
二、报告书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32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9009193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许工 联系电话:0591-87661651
邮箱:24930969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以电话、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国道G228荔城北高冲沁至秀屿埭头后海(海堤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国道G228荔城北高冲沁至秀屿埭头后海(海堤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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