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烫画标5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烫画标5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鞋业工业园鞋业路110号1A厂房三楼,主要从事烫画标生产。建设单位依托出租方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拟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烫画标5吨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狮市宝盖镇鞋业工业园鞋业路110号
联系电话:15860533218
联系人: 郑总
三、环评结论
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烫画标5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鑫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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