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运动鞋80万双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运动鞋8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顺街159号A栋、B栋,由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伟士杰(泉州)箱包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0685m2,进行运动鞋的生产制造,可年产运动鞋8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运动鞋80万双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顺街159号A栋、B栋,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目前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顺街159号A栋、B栋
联系人:余先生 1985951666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创业楼403室
联系人:小蔡15559195557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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