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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塘溪(内坑段)治理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10-12 10:31:25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41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加塘溪(内坑段)治理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加塘溪(内坑段)治理一体化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东村村、黄塘村、加塘村、坑尾村、黎山村、内湖村、内山尾村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社区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1期1号楼5-6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95-83229933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运营期管理房及公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晋江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交通桥的交通噪声,在采取桥梁设置警示牌、限速标识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定期清理漂浮垃圾,分类收集,有利用价值的可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加塘溪(内坑段)治理一体化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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