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装修地面保护膜450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轻工新城南区轻纺园A区3号,主要从事装修地面保护膜的生产加工,租用泉州鑫金达工艺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用面积20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生产规模为年产装修地面保护膜450万平方米;年生产天数300d,每日工作8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铭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轻工新城南区轻纺园A区3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90469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调墨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作为调墨用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覆合、调墨及印刷过程中的有机废气。覆合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墨及印刷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85dB(A)。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房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原料空桶按危险废物暂存办法暂存,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年产装修地面保护膜450万平方米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泉州铭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