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山霞街 620号,建设单位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山霞街 620号
联系邮箱:13950395509@qq.com
三、、总结论
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山霞镇山霞村山霞街620号,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钢游艇60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市惠航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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