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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ETPU颗粒生产项目 二次公示
日期:2024-05-08 15:58:22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556 收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ETPU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莲西村石湖大道227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从事ETPU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ETPU颗粒330吨

总投资:3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定员3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

二、环评结论

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ETPU颗粒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莲西村石湖大道2277号,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ETPU颗粒330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下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卓总;联系电话:18760626134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泉州沃劲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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