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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盘式蚊香2000吨、电热蚊香液15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11-14 10:49:39 发布者:杨胜龙 访问量:718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盘式蚊香2000吨、电热蚊香液15吨迁建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盘式蚊香2000吨、电热蚊香液15吨迁建项目选址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石路3号,由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80万元,主要从事盘式蚊香、电热蚊香液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盘式蚊香2000吨、电热蚊香液15吨。项目租赁“晋江华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项目拟聘职工人数为35人,均在厂里住宿,厂区不设食堂;项目年工作日300天,工作8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盘式蚊香2000吨、电热蚊香液15吨迁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市安鹿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选址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石路3号

联系电话:13665954444联系人:李先生

评价单位:福建泉州清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59257096联系人:杨先生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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