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11-17 10:00:59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389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项目基本情况、选址、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与雪梅大道衔接,设计终点桩号AK0+863.145与规划西林大道衔接,修建起点桩号为AK0+047.326,修建终点桩号AK0+863.145,修建长度815.819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用地面积34514m2(约51.7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雪峰开发区雪峰路1号

联系人:黄少萍

联系电话:15280285502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水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土石方填筑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则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居民住宅,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

由于道路项目营运期本身并不产生污水,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道路表面径流;项目经对道路配套的雨水、污水等综合市政管线进行设计、建设,对地表水水质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

3.2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设备燃料废气、沥青摊铺烟气。

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环境空气TSP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扬尘。

施工场地扬尘主要产生于建材的装卸及道路建设等过程中。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为道路路基开挖、回填、建材运输等过程,如果遇到的干旱天气,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本项目采取洒水降尘、施工作业设置移动挡板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在管基开挖等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该部分废气排放量少,影响范围较小。

本项目使用商品沥青,不设置搅拌站。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在沥青摊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沥青烟雾的挥发。沥青摊铺过程,其污染影响范围一般在周边50m之内以及在距离下风100m左右,且影响时间是短暂的。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路面行驶的车辆排放的尾气及车辆轮胎接触路面使路面积尘扬起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本项目所处区域地势相对平缓开阔,扩散能力较好,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结合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运营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另外,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道路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调查可知,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3.3 声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会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项目道路沿局部影响较为突出的路段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施工是一短期行为,敏感点所受的噪声影响也主要是发生在附近路段的施工过程中,总体上存在无规则、强度大、暂时性等特点,因此总体影响不大。

(2)运营期

根据本工程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道路沿线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随距离增大受交通噪声影响呈明显衰减趋势。为减少项目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对周边敏感路段防治措施:

①加强路面养护,保证路面处于良好状态。

②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路边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使之形成生态屏障,强化对交通噪声的阻隔与吸收作用。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得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有效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上述措施环境合理,经济可行,从环保、技术、经济角度是可行的。

3.4 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1)施工期

项目弃方能够综合利用于周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量约15kg/d。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料等及时送指定的地点。

(2)运营期

运营期道路沿线设置固体废物收集设施,收集的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渣,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集中收集后定点堆存,统一处理,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附近地表水体从而造成二次污染。

3.5 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据现场勘查,本区域植被主要为南方常见草本植物,沿线植被覆盖率低,人类活动频繁,不具大型动物生存的环境。周围无受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类,也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本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占地及建设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沿线的绿化建设和植被的恢复,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项目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