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配件5万件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码金山工业大道9号,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的生产加工,用地面积7818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33%。生产规模为机械配件5万件;年生产天数300d,每日工作8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码金山工业大道9号
联系人: 王攀峰
联系电话:15759495666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喷砂过程中的喷砂废气。喷砂粉尘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85dB(A)。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边角料、废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项目厂区内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福建南安市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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