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景观北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示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景观北路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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