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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淮山粉项目
日期:2024-01-15 10:03:32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427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淮山粉项目

(2)建设地点:安溪县南方食品园A-22地块

(3)建设单位: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拟建厂区用地面积5704.83m2,拟在用地范围内建设2栋6F生产厂房(1#-A、1#-B)和1栋7F综合楼,设计总建筑面积14262m2,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A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614.04m2;二期工程为1#-B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798.49m2和2#综合楼、建筑面积2849.47m2。

(5)总 投 资:3500万元

(6)生产规模:年淮山粉20吨

(7)职工人数:项目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宿),不设置食堂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均为昼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方食品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符合污水处理厂入网要求,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采用电能,不涉及燃料的使用,生产过程废气主要来自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昼间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在厂区车间东侧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面积50m2,应符合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要求。项目边角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同时项目厂区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溪县南方食品园A-22地块

联 系 人:汪总

联系电话:1395983153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公示单位: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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