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富永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浆料12吨项目”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富永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浆料12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纬二路、杏园路交界处联东U谷·泉州台商科技创新谷22#厂房101号。项目厂房系利用企业自有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为516m2,使用建筑面积为1549.89m2,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浆料的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年产桥电子浆料12吨。项目拟聘用职工15人,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惠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设置密闭生产车间,投料粉尘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汇同生产有机废气一起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加隔振垫、隔声等;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通过加强运营管理,基本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基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无纺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富永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纬二路、杏园路交界处联东U谷·泉州台商科技创新谷22#厂房101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775905757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富永华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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