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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创源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2-26 11:23:05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813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中创源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繁荣路1067号,拟投资建设“泉州市中创源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拟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研发测试。项目厂房租赁“泉州市鲤城恒艺工艺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部分车间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约1312.38m2,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编号:〔泉国用(2008)第100009号〕。项目拟聘职工人数为20人,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8:00-12:00到14:00-18:00),员工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中创源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繁荣路1067号

联系人: 吴怡鑫

联系电话:18906098189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过“碱液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帘柜收集后,与实验废气一同经过“碱液喷淋+除湿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85dB(A)。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项目厂区内规范建设医疗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泉州市中创源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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