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南安溢宏五金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山二村亭锦101号厂房2,拟投资建设“南安溢宏五金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卷钉”。项目总投资35万元,主要从事卷钉的生产加工,预计年产1500吨卷钉。项目租聘作为泉州市利耀家具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生产场所,占地面积约2000m2,建筑面积2000m2。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编号:闽(2022)南安市不动产权第1315724号)。项目拟聘职工人数为6人,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日工作时间10小时(8:00-11::00;14:00-17:00;22:00-第二天凌晨2:00),员工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溢宏五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山二村亭锦101号厂房2
联系人:洪伟锋
联系电话:13606084559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由于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和南安市诗山镇报恩污水处理厂还未投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远期,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和南安市诗山镇报恩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南安市诗山镇报恩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诗山镇报恩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诗溪,对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浸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项目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项目浸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表4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85dB(A)。在采取相关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厂区内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废铁屑、废弃包装材料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项目厂区内规范建设医疗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南安溢宏五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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