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此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取查阅。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春县恒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呈祥乡西龙路9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96075702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源淮花苑2#204室;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95-22660256;
传真:0595-22799949;
电子邮箱:haiyanghb@126.com。
四、征求对象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征询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单位,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5日至04月26日)。
永春县恒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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